近日,为确保顺利完成国家下达天津市化解椭圆管企业过剩产能压减任务,经省**同意,天津财政厅向天津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天津煤炭工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三大省属煤炭企业预拨专项奖补资金14亿元,支持省属煤炭企业**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试点工作。 同时获得资金支持的还有地方煤炭和钢铁企业。此次资金拨付为预拨性质,省财政厅按照应拨金额的80%预拨,剩余7.8亿元待公示期结束后拨付。 据中国椭圆管网介绍,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,包括:企业为退养职工按规定需缴纳的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,以及需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和内部退养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;解除、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、社会保险等历史欠费;弥补行业企业自行管理社会保险收不抵支形成的基金亏空,以及欠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;其他符合要求的职工安置工作。